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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洞庭管理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改革进展顺利 | | | | | | | 为确保秋季开学后学校的正常运转,区财政局、教育局已将2007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和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中央、省、市、区四级分摊支付资金下拨到各中小学校。其中省级支付资金为27万元,包括免除杂费补助资金25万元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补助资金2万元;市级两项补助资金为4万元,区级两项补助分别是12.5万元和1万元,共13.5万元。此前,中央提供给我区的65万元补助资金已全部直接下拨到各中小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包括我省在内的中部地区今年起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所需经费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同分担。我区共有4818名学生可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为切实将这一惠及人民群众的实事办实,区委、区管委高度重视,区财政和教育部门认真领会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仔细摸底、测算,做好相关基础工作。财政部门克服因增资导致支出压力加大的困难,科学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确保区本级应分担的补助资金足额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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