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西洞庭管理区祝丰镇育才居委会居民,现年26岁,在迎丰路有一家门面。过去和妻子一起经营化妆品和水果。去年6月13日下午2时许,他们出店摆摊销售水果,影响交通和市容市貌,违反了城市和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西洞庭管理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前去制止,与刘某发生了冲突,刘某打了工作人员彭某眼部一拳,导致彭某视网膜脱落,经司法鉴定为轻伤,先后在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湘雅医院治疗才得以痊愈。事发后,刘某为逃避法律制裁外逃。
刘某现在认错态度较好,他忏悔地感叹:“我算是体会到了‘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了!就是因为一时冲动,造成了近一年有家不能回,赔偿了11750元医疗费,还受到了刑事拘留!”
来源:西洞庭管理区 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