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洞庭管理区民政司法局是管理区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区的民政、司法、政府法制办三大业务工作开展,有“婚姻登记中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法律援助或服务中心”三个“窗口”直接服务群众。现有工作人员五名,在区机关办公大楼一楼东头办公。
一、本局的主要工作任务(共十五项):
㈠民政工作
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审批、发放。
2、救灾救济工作。
3、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及烈军属的优抚安置。
4、结婚、离婚登记及婚姻档案的管理。
5、对残疾人、养老院、收养、殡葬工作的管理。
6、对社区建设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
㈡司法工作
7、指导全区各司法所、基层调委会的工作,并调处全区性的重大民间纠纷。
8、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9、对全区法律服务市场进行规范管理。
10、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1、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㈢法制办的工作
12、当好区领导法律事务上的参谋,负责对全区性的文件、政策在法律上进行审查。
13、负责对全区所有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证》的初审、行政执法质量监督、对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提出建议。
14、受管理区委托代理诉讼、仲裁。
15、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负责管理区的行政复议工作。
二、婚姻登记工作程序
登记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㈠结婚
1、结婚登记条件:
①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②男、女一方或双方户籍必须在本地;
③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④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⑤双方自愿结婚。
2、男、女双方共同到登记处,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②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注:①申请补办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结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②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㈡离婚
1、离婚登记条件:
①男、女一方或双方户籍必须在本地。
②双方就离婚、家庭财产分割、小孩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男、女双方亲自到登记处,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①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②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
③就家庭财产分割及小孩抚养问题达成的协议;
三、申请低保的条件及申请程序
㈠享受低保的条件、对象
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在本管理区内居住、具有本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西洞庭现在为月收入163元)的居民;
具体对象为:①“三无”对象(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②失业人员;③下岗人员;④在职人员的低收入者;⑤离退休人员的低收入者;⑥重病、重残、重灾而致贫者;⑦其他。
㈡低保原则
①动态管理、分类施保;②坚持先就业、后保障;③低保对象必须参加社区的治安、环保、卫生等公益性劳动;④应保尽保。
㈢申报低保的程序
个人申报→居委会入户调查→填写申报表→取证→街道入户调查→街道审核→公布准保障对象→民政局入户调查→民政局审批→公布保障对象→发证→发放保障金
四、“法律援助或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
1、担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2、代拟合同、章程、股东协议、遗嘱等法律文书;
3、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
4、代理民事、刑事、行政诉讼;
5、协办公证,办理见证等。